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3月13日前)送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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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 |||||
申請方式 | 自行申請 | V | 於申請日前送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詳閱附件檔案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V | 博士班 |
申請資格 |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 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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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 申請書(如附件)。 (二)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 學校統一造冊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各校應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證後,統一造冊證明之) 或導師證明。 (四) 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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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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