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1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自行申請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金門縣政府111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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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V | 博士班 |
申請資格 |
請詳閱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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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方式: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2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可透過加入官方LINE(搜尋"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 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或搜尋LINE ID "@725ejuze")點選" 我要申請"進入上述網頁。 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該縣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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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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