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儒教育基金會112年鴻儒教育獎助學金 (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自行上網申請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鴻儒教育基金會112年鴻儒教育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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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自行上網申請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 |
申請辦法https://www.eclat.com.tw/foundation/eclat_foundation03-2.html 申請網址https://www.eclat.com.tw/foundation/eclat_foundation0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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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者。標準修業年限依該系所公告為主,一般為研究所二年、大專院校四年;延畢生不可申請。 3. 英文能力測驗達以下標準(以考試日期為110/04/01以後為有效)。
註:多益測驗僅限多益公開測驗,不包含多益團體測驗(如多益校園考)。 4. 近兩學期學校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5. 學業成績證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為八十分以上;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皆為八十分以上。 (2) 近一學期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以內。 6. 申請人自112學年度開始(111/08/01)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其他資格請詳閱獎學金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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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
詳附件檔案及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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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