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屯扶輪社獎助學金(111年12月23日前)送生輔組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台中南屯扶輪社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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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1年12月23日前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申請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請詳閱附檔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一)就讀本校大學日間部四年級及三年級之本國學生,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90 萬元以下者(若為單 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以四年級學生優先, 三年級學生視名額狀況遞補。 (二)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75 分以上,在學期間未有受小過以上之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三)曾擔任本校社團及系學會副會長以上幹部者優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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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
(一)申請表(如附件)。 (二)前一年度在校成績單正本。 (三)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 別檢附)。 (四)申請人及父親、母親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 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五)申請人及父親、母親「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 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 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七)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八)其他如參加社團幹部證明等文件(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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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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