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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 團 法 人 宗 倬 章 先 生 教 育 基 金 會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111年 10月 3日前) 送生輔組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財 團 法 人 宗 倬 章 先 生 教 育 基 金 會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111/10/3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BD7DFD107F754B499B3034DBD15DA989QQY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候選人資格: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

3.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

4.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 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5.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繳交文件

推薦文件:

一、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二、自傳(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影像 及影音部份可委託學校承辦人轉寄電子郵件)。

三、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

四、上(110)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者請提供在校德行評量之 敘述。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 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 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七、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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