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團 法 人 宗 倬 章 先 生 教 育 基 金 會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111年 10月 3日前) 送生輔組
獎助學金名稱 | 財 團 法 人 宗 倬 章 先 生 教 育 基 金 會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
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111/10/3前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BD7DFD107F754B499B3034DBD15DA989QQ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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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候選人資格: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 3.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 4.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 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5.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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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推薦文件: 一、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二、自傳(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影像 及影音部份可委託學校承辦人轉寄電子郵件)。 三、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 四、上(110)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者請提供在校德行評量之 敘述。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 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 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七、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八、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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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