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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復原力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開放申請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楊崇宏約用助理員

 

一、申請條件

1.具下列身分別: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註1:確實具有上列身分即可,即使112學年因任何因素未提出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也可申請。
註2:弱勢助學金的身分條件參考本中心公告

2.學士班以4年級內為限;碩士班以2年級內為限;博士班以3年級內為限。未完成本學期學業取消獎助。

二、申請期限

1.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三)

2.課業學習助學金,請於4月30日前提交第1次學習紀錄表。

3.自主學習讀書會,請於4月30日前提交運作規劃書。

4.多元學習助學金、公益服務助學金需要累積一定程度場次/時數,請提早規劃參與相關活動。

三、申請流程

依本中心復原力獎助學金之公告,下載規定表單填寫完整,檢附規定資料,於期限前提出申請。

四、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預計於5月底至6月上旬召開,依申請人提交之申請文件內容審定給獎額度,預計於6月底之前公告得獎名單並發放獎助學金。

如有任何疑問,請參考復原力獎助學金網頁各分項申請條件,或洽 楊崇宏約用助理員 yxyang@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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