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宮第17屆辦理111學年度名間鄉內子女獎助學金 (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15日下午4時止) 自行送件
獎助學金名稱 |
受天宮第17屆辦理111學年度名間鄉內子女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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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自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15日下午4時止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詳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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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申請者(學生)以設籍在名間鄉,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限繼續在學者,且符合下列規定各項條件者者: 1.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78分以上者。 2.大學、大專院校:學業(智育)80分、操行80分以上者。 3.高中職校:學業(智育)82分。 現讀大一學生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為主(按高中標準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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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25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下午4時止(上班時段: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書及下列文件: 一、在學證明一份:現讀學校在學證明書 二、成績證明書一份(一學年正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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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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