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陳綢女士獎助學金(112年9月20日前)送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 陳綢女士獎助學金 | |||||
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送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請詳閱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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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本次獎助學金辦法以陳綢女士期待主要為獎勵良好學習態度及表現進步之學生,本校可推薦適當人選10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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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 二、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需蓋學校戳章) 。 三、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一份。 四、111 年學年度之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單。 五、參與競賽獲得獎證明、志願服務證明、學習生涯參與活動或競賽之相關證明,本項證明為非必要條件,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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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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