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助學金(112年3月23日前)送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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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3月23日前送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申請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 |
請詳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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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 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無學籍之選讀生及交換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母親為山西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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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
請詳閱附件檔案 |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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