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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即日起至112年11月17日)送學安生輔中心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112-1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系統申請期限:112年9月19日至11月7日下午4點止(延長申請及收件期間)

紙本收件期間:112年10月1日至11月7日下午5點止(延長申請及收件期間)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 V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ccapsrv2.ncnu.edu.tw/hedu4/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等。

 (二)申請本獎助學金者,其學業成績應達6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二)、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新生與轉學生第1學期免),並至少具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收入在70萬以下者。

    2.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3.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4.其他特殊家庭需經濟協助者。

繳交文件

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具有時效性之證明文件,均須在期限內方具效力。

(一)申請書(線上申請後列印,需申請人及導師簽名)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免)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自傳(需親自簽名)

   自傳撰寫規定 (至少600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家庭成員及經濟概況描述
  • 大學四年有何規劃?你對大學生活有何憧憬或期待?(限大一)
  • 請舉一件時事,表達你的看法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申請日期需在3個月內)

    (六)父、母及申請人之111年度綜合所得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逾2萬元。

(七)父、母及申請人之財產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650萬元內。

(八)其他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公文、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手冊、租屋證明)。

(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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