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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楊崇宏約用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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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重申

0.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是不一樣的東西。在找家庭年收70萬/90萬以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人請往「弱勢助學金」移動。

1.學雜費減免的申請流程是:「每學期」填寫學雜費申請系統+依申請類別繳交證明文件 (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表格)

2.學雜費減免需要經過教育部審核,審核結果要等到4月/10月才會公告,在此之前學校的減免系統都會顯示為「審核中」

3.「已收件」欄位由「N」變成「Y」就表示承辦人已經收件處理了。

4.在期限內申請減免的同學,拿到學雜費繳費單時就會是已經預減好的,確認金額無誤就可以去繳費/就學貸款。
 因個人疏忽逾期申請的同學,請等學期2/3休退學退費截止日之後(5月底/11月底)統一由承辦人退費。

5.依教育部公告,在職專班學生減免金額上限,比照同學院一般生繳費金額辦理。

6.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有意申請抵免住宿費者,請自行住宿服務組申請志工服務。

7.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可申請復原力獎助學金,請自行留意申請辦法

8.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身分者,會在113年重新拿到新一年的身分證明,但是請你先用現在的身分別申請。 
 a.113年如果身分產生異動,請再主動告知承辦人。
 b.特境家庭的同學,你新的特境證明開學後1週內補繳即可

 

一、申請時間

舊生:

學雜費繳費單預減:即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三)止
(除復學轉學提前入學家庭狀況異動等,以致於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之外,逾期者不接受任何改單要求。)
(舊生逾期未申請者,請於113年1月1日系統重新開放後至開學日前填寫減免申請系統,填寫申請單之後先繳交全額,等教育部審核結果公告後另行退費)
 

二、申請流程

略,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申請說明」→「申請流程」

三:相關連結

略,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減免表單」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信箱:yxyang@ncnu.edu.tw

四、提醒

1.各項減免法規均明定,申請須繳具申請表(每學期)未填本校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者視同本學期無意申請,不予減免。

2.郵局局帳號一欄請留「本人」「郵局局帳號」,成績請填「99」,必填欄位未填寫完整不予收件。
(註:1.父、母:填寫申請人父母姓名及身分證號;
   2.監護人:父母因故不能行使親權,由第三人監護者;
   3.配偶:申請人本人的配偶)

3.低收入戶生中低收入戶生免交紙本證明、身心障礙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免交身障手冊
承辦人會自行向衛福部系統查驗是否具備資格。
(注意:承辦人是查證你是否具備資格,不是替你申請相關資格,中低收入資格、身障手冊請向戶籍所在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詢問/申請)

4.申請「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者,請繳交含詳細記事的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包含本人、父、母、配偶(無論是否同戶籍),缺件舊式戶口名簿不受理為保護個資,其他兄弟姊妹或親屬資料可以先塗銷,或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現戶部分」的版本

5.若因家庭年收過高、重複申請其他同性質助學金、同級學位重複申請等情況,送審後判定為無申請資格請申覆不通過者,須補交學校預減金額。

6.若同時辦理就學貸款,誤貸款未減免全額學雜費,將於臺灣銀行撥款後,直接退回銀行。(大約5月底/11月底);
誤繳交全額學雜費,將於教育部審核通過後,進行退款。(大約5月底/11月底)

五、繳交文件

略,,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申請說明」→「各類減免應繳交文件及減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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