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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徜徉學海,堅『慈』不渝」112 年度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即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止)自行申請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社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徜徉學海,堅『慈』不渝」

112 年度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2年11月10日前(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www.dertsi.org.tw/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 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註: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國民小 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9 條第 3 項進行轉換,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

繳交文件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 須完成【徜徉學海,堅慈不渝-獎學金線上表單】。

(2)列印填寫好之申請表格(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

(3)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註 1: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

註 2:若申請人無個人銀行帳戶,則提供同戶籍直系血親之銀行帳戶存摺。

將上述七點所列之文件,於 112/11/10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寄件地址: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141-3 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990483#5562

電子郵件:kit@bertiebio.com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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