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徜徉學海,堅『慈』不渝」112 年度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即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止)自行申請
獎助學金名稱 |
社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徜徉學海,堅『慈』不渝」 112 年度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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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11月10日前(郵戳為憑)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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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 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註: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國民小 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9 條第 3 項進行轉換,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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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 須完成【徜徉學海,堅慈不渝-獎學金線上表單】。 (2)列印填寫好之申請表格(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 (3)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註 1: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 註 2:若申請人無個人銀行帳戶,則提供同戶籍直系血親之銀行帳戶存摺。 將上述七點所列之文件,於 112/11/10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寄件地址: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141-3 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990483#5562 電子郵件:kit@bertiebi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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