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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112年10月26日前) 送學安生輔中心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鹿港天后宮 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10月26日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 V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www.lugangmazu.org/downloads/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其前一學年總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 學業成績:國立80分以上,私立85分以上。
  • 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

繳交文件

  • 申請時需備下列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乙份。(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3.師長推薦書一份。

4.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5.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以高三、國三成績單正本)。

6.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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