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112年10月26日前) 送學安生輔中心
獎助學金名稱 | 鹿港天后宮 清寒獎助學金 | |||||
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112年10月26日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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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其前一學年總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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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乙份。(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3.師長推薦書一份。 4.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5.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以高三、國三成績單正本)。 6.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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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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