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宋映潭先生獎學金(112年9月15日至112年10月15日)自行送件
獎助學金名稱 |
112年度宋映潭先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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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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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滿3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1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 | |||||
繳交文件 |
1.申請書、 2.111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3.戶籍謄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11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之證明一律不予採計) 於請期限截止前,掛號寄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4號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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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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