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財團法人台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助學金(112年10月18日前) 送學安生輔中心
獎助學金名稱 |
111學年財團法人台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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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112年10月18日止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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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甲等)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一)國中平均85分以上。 (二)高中(職)平均83分以上。 (三)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辦理)。 二、國中以上各教育階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各壹名,成績標準同一般清寒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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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證件: 一、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學生證影印本。 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五、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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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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