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112年度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112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自行送件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112年度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112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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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V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受領資格: 1.中華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領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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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方式: 由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每年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十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1.採書面審查,申請人填寫視障者升學獎學金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交本會審核。 ( 1 )由本會視障服務處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無誤後發放。 2. 申請資料 ( 1 ) 申請表乙份。 ( 2 ) 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 3 ) 證明文件:a.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b. 在學證明書(需蓋學校章) 註: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3. 獎學金發放 ( 1 ) 升學獎學金申請表可至本會網頁下載,本會網址:http://www.tfb.org.tw。 ( 2 ) 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請寄: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升學獎學金小組收 承辦人: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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