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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112年5月15日前)自行申請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2年5月15日前自行送件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申請辦法及申請
相關網址

請詳閱附件檔案

https://www.agribank.com.tw/Message/MessageView?itemid=3410&mid=102&page=1&groupid=4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V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受理對象如下:

  • 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 若申請者為學士班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 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 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 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詳實填寫相關表格,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除本項第七款外,如有缺件或內容不齊全之情況,視同資格不符:

  • 「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 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 獎懲紀錄證明。
  • 自傳(如表三)。
  • 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 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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