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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 111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 至  111年10 月31日前
申請方式   自行線上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79756077095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同
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
一、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 40
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二、大學部及研究所學業平均成績需分別達 80 分及 85 分(含)以上並全數及格且無停
課科目;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含)以上。
獎助對象不包含延長修業、碩士在職專班、五專一至三年級、空中大學及博士班;就讀
五年一貫學位者,得以大學部資格申請。
繳交文件 獎助學金申請之相關表件如因資料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立即除名,本會不另行通知
且不予退還。檢附資料如下: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1)。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 2)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1 份(附件 2)。
四、讀書計畫(附件 3)。
五、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 4)。
六、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1 份。
七、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 份。
八、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度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收入證明)。
九、領據 1 份(附件 5)。
十、其他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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