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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清宗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11年10月21日前) 送生輔組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清宗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 至  111年10 月21日前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V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1. 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員之在校日、夜間部學生。

 2. 以上院校均不含公費生在內。

 3. 合於前款各項規定,學年成績在85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者,均得申請。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請至連結網址下載)。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3. 110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有學校蓋章)。

 4. 自傳。

 5. 最近期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5. 清寒證明。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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