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111年10月 14日前) 自行送件
獎助學金名稱 | 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111/10/14前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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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請條件: 1. 大學: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 在職專班學生) 高中: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三年級以下。(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2. 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大學-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高中-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4. 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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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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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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