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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111年10月 14日前) 自行送件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111/10/14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請條件:

1. 大學: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 在職專班學生) 高中: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三年級以下。(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2. 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大學-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高中-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

4. 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繳交文件

  • 繳交證件:
  • 1. 申請書(向本亭宮櫃台索取,或由本亭宮臉書 Facebook 下載)。
  • 2.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 4.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 明)。
  • 5.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 6. 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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