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112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12年10月31日前)送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新竹市112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112年10月31日 | |||||
申請方式 | 自行申請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請詳閱附檔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 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 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
|||||
繳交文件 |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請時請檢具 1.申請書 2.111-2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