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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第1學期平安獎學金 (112年8月29日至112年9月21日)自行送件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基金會112學年度第1學期平安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2年8月29日至112年9月21日自行郵寄申請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www.elite-well.org.tw/news-detail.php?id=100

https://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一萬元。

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其他資格請詳閱獎學金網站。

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一) 申請書(附件1-1~1-3 含自傳、師長推薦內容)、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銀行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2)。
(二)成績證明【前一學期】正本(高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國三成績、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三)獎懲證明。
(四)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請至國稅局申請。 。
(五) 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中 ( 附件1-1 下方繳驗資料欄 )。

凡具有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原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申請者請檢附
(一)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
(二)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影本(須有註明原住民身分)
(三)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影本(以戶政事務所提供「記事不省」之戶籍謄本為主)或註記本人或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新住民原生國藉、姓名之新式戶口名簿。

收件日期自112年08月29日起至09月21日止( 收件以郵戳為憑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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