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2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 (112年10月20日前) 自行申請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2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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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10月20日前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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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一)戶籍設於彰化縣境內滿一年以上家境清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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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可自行影印或網站下載) (二)家境清寒證明書 1.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2.高中職導師及校長推薦證明。(於申請書上填寫) (三)自傳(含家境自述、經濟來源等) (四)6個月內戶籍騰本正本。 (五)「大學一年级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請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六)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獲資格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時再提供。) 二、申請方式: (一)請將資料於112年10月20日前寄送: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號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陳小姐收(郵戳為憑) (二)下學期:已獲112學年度上學期大專新生清寒獎學金者,請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該基金會: 1.上學期成續單正本(全部科目都及格並有校教務處蓋章)。 2.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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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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