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第40期) (112年3月6日至4月17日)自行申請
獎助學金名稱 | 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第 40 期) | |||||
申請日期 | 112年3月6日至4月17日自行送件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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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一)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 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學業成 績達(智育)85 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甲等或 80 分以上或獎勵記錄優異)者。 (二)領有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等。另, 如無前開證明,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重大傷病、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證明文件可為: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證明文件等)。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及中低收入戶證明不予受理) (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但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領有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學產基金、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不受此限制,仍得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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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
所有文件請以『紙本』寄送。: (一)申請表 2 張(表一、二),請自行下載列印。 ( https://www.doublecrane.com.tw/charityku/申請表格.docx ) (二)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111 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 1 份。 【*新生、轉系校生及插大生,請繳交前校上述指定學期之成績單,當學期學業成績需達總平均 85 分以上,並須請提供現就讀之當校學生證影本 及 現就讀之當校在學證明正本 為憑。】 (三)近 3 年之全戶-戶籍謄本 或 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重要備註:記事勿省略) (四)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其他證明影本。 (五)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個資告知事項」正本(表三)。 (六)申請者本人之入帳存摺(銀行或郵局)封面影本 (需有清晰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 /戶名),存摺戶名得與申請者現名相同,否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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