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資優學生獎學金(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自行申請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資優學生獎學金 | |||||
申請日期 | 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自行送件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一、具中華民國國藉之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大學部日間部學生,且前一學年度上 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申請: 1.鄉鎮(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符合本項第二款第一目且領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3.符合本項第二款第一目之原住民或新住民學生(父母一方為外籍,且在臺合法居留、 定居或設有戶籍者)。 |
|||||
申請方式 繳交文件 |
請申請人至本會網站下載資料,並依規定格式繳交相關文件: 一、《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資優學生獎學金申請書》乙份如附表。 二、申請人近三個月之全身彩色生活照片一張。 三、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須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乙份。 四、本辦法第貳項第二款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五、全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須有校方成績證明章)。 六、自傳乙份(字型請設為標楷體、字體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800 至 1,000 字)。 申請人須在申請截止日前將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30號6樓 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 |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