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112年「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自行申請
發佈者 :
林欣儀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
嘉義市政府112年「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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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受理學生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有缺件亦請於112年3月31日截止前送至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嘉義市中山路199號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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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凡設籍嘉義市 6 個月以上(最遲須於111年10月1日前遷入本市),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 費陷於困難者。如有特殊個案,經本府社會處審核通過並推薦者,得不受設籍 6 個月以上之限制。 其餘資格請詳閱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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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申請表 (請向嘉義市政府民政處索取或由本府網站民政處宗 教禮俗科表單下載區自行下載) (二)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如休學復學者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三)在學證明文件(以 A4 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註冊收費單據或在學證明) (四)自傳(以 A4 紙張繕打五百字內,需繳交文字電子檔,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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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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