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2023年3月17日前(自行送件,郵戳為憑)
獎助學金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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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2023年3月17日(自行送件,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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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詳如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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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獎助對象:高年級(畢業前一年、一年半及兩年)之大專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 獎助條件: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一)每學期獎助金新台幣(以下同)三萬元整。 (二)獎助期間: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 受獎助學生須簽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從事病房助理員或居服員職務。(例如:申請二學期獎助金,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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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而第2次(含)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第2次(含)以上領取者」,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經學系(科)用印後於112年03月17日(五)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10341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樓護理部),逾期不再受理申請(郵戳為憑)。 第一次申請之學生,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本案聯絡人:護理部林管理師,連絡電話:02-2555-3000#2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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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學生安全及生活輔導中心 林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hyl@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