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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豐喜研究所/大學獎學金、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 111年10月 15日前) 自行送件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鄭豐喜研究所/大學獎學金、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111/10/15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s://www.cfh.org.tw/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V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一、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一)獎助金額: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特別聲明:已領得(或申請中)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固定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實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
1.肢體障礙在學學生。
2.就讀日、夜間部正科班(在職進修班(季節班)不受理)
3.年齡35歲以下。
4.本年度已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以新生重新申請。
5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1)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2)本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3)願參加該基金會「鄭豐喜同學會」。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4)願參與該基金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請在申請表中勾選。)
(5)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二、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3.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本會專案受理申請。
4.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5.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本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二)獎助金額:
以戶為獎助標準,由本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繳交文件

一、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申請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1年註冊章)正反面影本
3.成績單正本。(110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本年度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一律退件。
6.社福論文: 論文題目及引言請至該基金會官網下載
7.自傳乙份 (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和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6、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本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
※第6項社福論文,優良者將另頒「論文獎」。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論文獎」獎金:特優奬1萬元(1名);優等獎2千元(人數不限);佳作獎1千元(人數不限)
※第7、8項已申請過的同學可免繳,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PS.要重寫亦可。
※請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感謝。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初審:10月16日~10月31日◎決審:11月15日
◎頒獎典禮:111年11月27日(因疫情改線上典禮)
2.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二、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申請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1)每一空白欄位需詳細填寫確實資料,需簽名者一定要記得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證明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推薦者應親筆簽名。
※(村)里長:實際居住地之(村)里長簽名,並請附〔當選証書〕影本。
註:里長拒絕協助時,請報知本會向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備案。
※老師:其中一位子女學校老師簽名,並請附〔教師識別證〕影本。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一律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年當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如現在申請,須繳蓋有111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成績單(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如換新學校請回原學校申請(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於申請期限內,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以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
※特別聲明:貴家庭子女若已領有其他機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填報該基金會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金。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初審:10月16日~10月31日◎決審:11月5日
◎頒獎典禮:因疫情停辦,獎學金發放日另行通知。
2.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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