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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 111年 9月 25日前) 自行申請

發佈單位 :
獎助學金名稱 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111/9/25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相關網址

http://ptntc.cyc.org.tw/download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且     家境清寒 (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 。(不含公費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

  ()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且就讀於屏東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

     至三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

  ()申請學生其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須80(或甲等)以上者(等第請附上換算百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者;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75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表現者又符合上述申請資格() ()點者(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亦可推薦。

  ()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且須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

  ()已領取過該獎助學金者不得再申請,以利擴及獎勵更多設籍於屏東有需求之學子。

繳交文件

申請手續:凡符合資格之學生檢具申請書、前學年成績單、未受記過證明、

              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及自傳(1,000字以內),向就讀學校申請,再經學校彙整審核後送本會審查(個人申請概不受理)。

審查會議:由本會聘請學者專家及社會賢達組成評審委員會審理之。

頒獎方式:

 ()預計於1111023(星期日)假屏東市晶滿儷宴會館於救國團團慶中公開頒發,敬請申請人預留當日時間。

  ()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則不補發獎金)

  ()如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頒發事宜,則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領取方式

  • 附則:

  () 本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可上網http://ptntc.cyc.org.tw下載專區

      下載,請參考運用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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