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 (~ 111年 10月 22日前) 自行申請
獎助學金名稱 |
110年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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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自即日起~111/10/22前 | |||||
申請方式 | V | 自行送件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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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申請資格: 1.凡設籍本縣清寒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甲等以上,學業成績符合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2.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8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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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請逕向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索取或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學生證影印本。 申請時間:即起至10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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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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